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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組織申報國家科技計劃(973計劃、863計劃、支撐計劃)2015年度項目的通知 |
食藥監(jiān)辦科函〔2014〕123號 |
2014年03月14日 發(fā)布 |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,新疆生產(chǎn)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,總局機關各司局、各直屬單位: 根據(jù)《科技部關于發(fā)布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(fā)展計劃(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)、國家高技術研究發(fā)展計劃、國家科技支撐計劃2015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》(國科發(fā)計﹝2014﹞35號,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總局科技和標準司將作為推薦單位開展相關項目申報的組織工作。為做好此次推薦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各省級局、總局機關各司局、各直屬單位應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積極組織相關技術機構、科研單位和企業(yè)開展申報工作,并提出推薦意見向總局進行推薦,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內容負責,推薦數(shù)額不限。 二、根據(jù)《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承擔人員管理的暫行辦法》,被推薦項目負責人,應為該項目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。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公務人員(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)不得作為項目的負責人(戰(zhàn)略性軟科學項目除外),退休人員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。 三、此次申報包括網(wǎng)上申報和材料報送。各被推薦申報項目應于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網(wǎng)上申報,網(wǎng)上直接生成并打印的項目申請書(紙質,一式4份)、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意見(紙質,一式2份,參照模板詳見附件1)和推薦項目清單(紙質,一式1份,參照模板詳見附件2)應于2014年4月6日前寄至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,其中推薦意見和推薦項目清單電子版應于2014年3月31日前同時發(fā)送至總局科技標準司和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郵箱。 四、請各省級局、總局機關各司局、各直屬單位自行從科技部網(wǎng)站查閱下載《通知》,仔細研究項目申報指南和申報要求,網(wǎng)址:http://www.most.gov.cn/。 五、項目申報機構應按要求首先進行網(wǎng)上注冊,如實填寫申報內容,推薦單位一欄應選擇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。在通過科技部注冊審核過程中(首次申請機構),可先從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相關專欄中下載項目申請書(模板),提前準備相關申報內容,網(wǎng)址:http://program.most.gov.cn/。 六、本次申報工作,由總局科技標準司組織開展,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負責申報材料的整理、匯總。 七、聯(lián)系方式 |